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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患有唐氏综合症 莒县一未满月女婴被遗弃路边

发布时间:2015-07-29 17:05:54

 

       7月22日早上7点10分左右,店子集镇某幼儿园老师吴立霞在上班途中,在杨家庄子村后,日照东路南侧路边上发现一个紫色旅行包,包里有一名刚满月的女婴,疑似被人遗弃。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将女婴送往附近的店子集卫生院。

        “早上我在上班路上,在路边看到一个行李袋,上面盖着一床蓝色的小包被,旁边放了一个塑料袋,感觉里边像是尿布,然后我当时就觉得很可疑,应该像是弃婴吧,但是由于胆小害怕,然后我就没敢看到了学校之后就找我们园长。”吴立霞说,当她和园长何庆军一起把包打开看,发现了弃婴,随后及时报了案,派出所民警很快用最快的速度过来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女婴带回店子集派出所。“当时接群众报警后我们到达现场,看着这一个袋子装着些奶粉跟这些用品,然后小孩就放在包里。”莒县公安局店子集派出所民警胡宗超说,他们随后联系医院,给孩子做一个初步的检查。

        在医院记者看到,孩子躺在一条蓝色的小被子上,衣服很干净,面色红润,不哭不闹。吴立霞告诉记者,从事发现场到医院,她一直护送着孩子。看着孩子可爱的样子,她实在想不通孩子的父母为什么会遗弃孩子。

        记者从医院了解到,这名女婴约1个月大,入院时生命体征平稳,各项常规检查的数值均显正常,但初步判断其可能患有唐氏综合症。

随后,民警联系了民政部门,准备把这个可怜的孩子送到日照福利机构抚养。目前,警方还在遗弃地点周边走访调查,希望能找到孩子父母的线索。

        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孩子的父母或者知情者,及时与民警联系,让孩子能回到父母亲的身边。同时警方提醒,遗弃婴儿属犯罪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如果将婴儿遗弃在公共场合,即使主观意愿是希望别人收养,其行为涉嫌遗弃婴儿罪。如果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其行为则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涉嫌故意杀人罪。(通讯员  冠华 刘磊 国静)

编辑: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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