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进一步提升群众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根据人社部《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115号)有关内容,结合日照市经办实际,决定再取消20项社保业务经办证明材料。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