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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巧识“障眼法”转移财产得执行

发布时间:2019-02-15 09:10:10

  银行账户一分钱没有,财产莫非都被转移了?莒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高某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欠货款一案,在查封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执行干警凭借蛛丝马迹识破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障眼法”,巧做工作,最终申请人欠款全部收回。
  2015年3月,莒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揽了日照湿地公园工程,于2016年5月至7月从高某处采购水泥管等工程材料共计11万余元,至2017年底一直未按约定付款。2018年5月高某向莒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多次到该公司,却找不到公司负责人。电话联系上后,该公司负责人又打起“太极”,每次都答应马上付,但一转眼十几天没了动静。执行干警查封了公司账户,却发现账户中竟然没有一分钱,显然,财产已经提前“搬家了”。
  执行干警并没有轻言放弃,在随后的工作中,他们一边继续查找财产线索,一边发动申请执行人配合法院主动查找并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果然,2018年底,发现其在济南某公司有一工程款未收回。辗转找到济南,结果济南某公司也不配合,该公司为规避法院干警执行,已将债权转让,已涉及刑事犯罪。执行干警马上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讲明后果,陈述利害,被执行人开始动摇。
  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约定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次性将11万余元的本金付清,高某同意放弃诉讼费等。和解协议达成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很快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配合执行甚至与执行干警“斗智斗勇”的事情时有发生,莒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用实际行动证明,即使是细微线索,也会一查到底,只要有一线可能,就要坚持不懈,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通讯员 陈飞)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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