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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人:4月1日起施行!事关餐桌安全!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3-21 20:24:25

3月21日

市新闻办召开

日照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一场)

解读《日照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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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庄增宇

《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家在外就餐的频率不断增加,餐具饮具卫生安全事关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出台《办法》,对进一步规范餐具饮具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提高集中消毒餐具饮具卫生质量,保障市民和外来游客就餐安全意义重大。

弥补法律空白需要。当前适用于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管理的法律法规只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仅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使用的水、洗涤剂、消毒剂,以及出厂的餐具饮具检验和包装有明确规定,对设施设备问题、运输车辆问题等缺少必要的规范,存在“看得见管不着”难题。

明晰部门职责需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监管涉及部门较多,《办法》针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监管,梳理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部门各自职责,建立了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从选址设置、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各环节、全流程闭环监管。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需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不需行政许可,设置门槛较低,部分存在环境卫生和设施配备不达标,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的情况。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总共18条,主要规定了适用范围、卫生和质量管理、监督检查要求、法律责任等内容。

关于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以及相关管理活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集中消毒餐具饮具的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活动的查处。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相关管理工作。

关于卫生和质量管理。《办法》对人员管理、生产设备管理、逐批检验管理、不合格餐具饮具召回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规定对物料采购、集中消毒过程、检验情况、配送信息、召回情况等建立健全记录制度,各项记录真实完整,妥善保存至产品保存期后六个月,不得随意涂改。

关于监督检查要求。《办法》规定,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集中消毒餐具饮具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告知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关于行政处罚。《办法》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界定,对未按照规定设置排水、通风、防虫、防鼠设施,同车辆配送、回收餐具饮具未采取防止交叉污染措施等增设了处罚条款。

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餐饮店应履行的义务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从事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法》特别规定了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单位在生产场所选址、生产过程要求、产品质量管理等方面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从业指导,以避免重复建设。

集中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符合国家标准。一是感官要求。餐具饮具应表面光洁,不得有附着物,不得有油渍、泡沫、异味。二是理化指标。游离性余氯每100平方厘米要小于等于0.03毫克;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得检出。三是微生物限量。大肠菌群和沙门氏菌均不得检出。

餐饮店作为集中消毒餐具饮具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需要设立集中消毒餐具饮具专用存放区域,保持洁净,不得与有害物品以及废弃物共同存放,不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的餐具饮具。(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解友财 付仁俊)

编辑:王晓菡
审核:王宗敏
统筹:刘佳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