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把违法事项排除在决策前!日照1385份“问题合同”被否决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11-14 09:04:00

  主流日照讯 “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可能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流失,不予通过。”11月9日,在莒县果庄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上,列席会议的司法所长徐聪聪,对一份水库清淤协议草案提出了否定意见。

  司法所长公开否定镇政府的拟签合同?这便是日照实施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政策以来,常会见到的场景。

  2020年4月,日照市委、市政府出台全省首个《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在省内率先推出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规定各乡镇(街道)召开党政工作会议研究重要事项时,司法所长需列席会议并有“否决权”。同时,建立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需要依法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提前将草案及素材报送至司法所。

  一年多来,全市司法所长共列席会议1965次,106项乡镇党委拟签订合同被审查修改,1385份“问题合同”被审查否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收案率下降23.02%,极大破解了基层司法所职权弱化、阵地不强、效能不高等难题。

  “以前下了红头文件就照着干,等觉得吃亏了再抱怨,现在不怕了,有司法所长替咱把关!”自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回收增加农村集体收入6550.7万元,不少百姓拍手称快。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各级政府必须更加注重依法办事。然而,部分基层干部法治意识、群众观念淡薄,在涉及拆迁等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处理方法简单,矛盾纠纷因此多发于村镇一级。随着一系列新职能“落地”司法所,既把政府法治职能下沉到最基层,也让基层行政权力有了“规矩”和“界限”。

  对此,岚山区虎山镇镇长李刚深有感触:“过去乡镇党委出台红头文件、签订合同往往‘拍桌子就干’,如今让司法所长参与乡镇政府决策,既把违法事项排除在决策前,也让政府公信力得到提升。”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蒋月阳 报道)


编辑:刘源成
审核:孙翔宇
统筹:孙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