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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再发重要通知!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1-12 19:48:53

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坚决防止发生集聚性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指挥部《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防控指南>的通知》(第459号)《关于印发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方案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139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会议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严落实会议活动主体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人是举办会议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从紧控制会议活动数量规模。会议提倡采用线上和视频等方式举行,会议人数在50人以上的应当制定防控方案,100人以上的需报主管部门和属地指挥部审批备案,300人以上的原则上不予举办,确需举办的,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拟举办由市外人员特别是省外、境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大型会议活动,要在慎重评估基础上,从严审批,在属地指挥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从细落实会议活动期间防控措施。经批准举办的会议活动,要制定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间隔就座,以及会场通风、环境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并根据参会人员的来源、会议规模、会期等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省外人员参加的全国、国际或区域性会议活动要加强健康筛查和健康监测等措施,300人以上、会期超过1天的应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实行封闭管理。对14天内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的,以及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参会。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心理和松劲心态,保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对举办会议活动不报、瞒报或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举办单位及其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依法依规处理。


日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来源:日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佘宗花
审核:孙翔宇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