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40万吨铁矿石码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68号)。通知指出,在完善与接卸能力相匹配的疏港铁路等设施及进港航道、锚地、回旋水域等条件,并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港口经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以下四个已批复水工结构、配套堆场等设施按靠泊40万吨矿石船建设的码头可接靠40万吨铁矿石船舶,无需另行办理核准手续。具体为:
烟台西港区一期工程矿石泊位
日照岚山港区岚桥矿石泊位
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配套矿石泊位
宁德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矿石泊位
(来源:山东港口日照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