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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严把基层药品“安全关”

发布时间:2020-06-07 07:04:09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打基础、立长远、抓创新、求突破”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基层药品提升年”活动,按照“试点—推介—普及”三步走策略,在莒县夏庄镇先行召开现场会,随后每个区县确定一个乡镇进行先期试点,创新推行“三三四二”工作机制,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不断健全完善基层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突出“三个环节” 做到“三个确保”

  在监督环节,推进标准化工作流程再造,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明确日常监管工作流程、检查内容、检查要求以及查处常见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要求各监管所逐一建立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档案,做到“一企一档”,全面记录企业证照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深入实施“网格化”监管,每个基层监管所将监管对象划分到若干片区,每个片区配备1名协管员,明确监管责任人。

  在经营环节,完善规范化经营行为体系,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突出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基层药品监管重点,实现宣传培训全覆盖,从质量管理政策、人员管理到购、销、存各个环节,指导从业人员依法依规经营使用药品,严格规范运用药品追溯系统,压实主体责任。

  在使用环节,建立闭环化风险管控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各乡镇卫生院需对药房药库和乡村卫生室进行全面改造升级,配备冰箱、空调、阴凉柜等,保障药品规范储存和使用;各用药单位需严格药品进货查验和储运条件控制,全面加强疫苗、特殊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管理,形成从购进到储存到使用的闭环式风险管控,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落实“四个最严”

  严格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不断深化药品执法体系改革,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建立协同执法工作机制。通过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该局建立监管与处罚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和案件通报制度,健全监管执法和区域层级衔接机制,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完善行刑衔接机制,重大案件提请公安机关同步介入、同步会商、同步办案,有力发挥执法办案的“拳头”“利剑”作用。

  开展药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围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等整治重点,该局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并成立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和交叉检查方式开展暗访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查重处。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515家次,覆盖率达100%;约谈药品经营企业44家、警告173家、限期整改260家,注销药品连锁公司2家、连锁门店9家,收回GSP证书7家,撤销 GSP证书16家,立案查处352起,移交公安6起,整治成效明显。

强化双向激励制度 树立“两个典型”

  大力推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信用信息“就近公示”制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或曝光典型案例,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对反面典型的惩处震慑作用,强化信用约束,鼓励社会监督。深入开展“放心消费、诚信药店”创建,对135家提出申请的药店进行严格审查,最终有85家列入首批“放心消费、诚信药店”公示名单,有效带动全市药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药化械领域案件488件,通过新闻媒体或部门网站公开曝光药品案件12件,有力震慑了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路平)

编辑:刘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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