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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开展“百日攻坚”整治行动 对超限超载说“不”

发布时间:2020-06-04 15:07:28

  当前,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逐渐好转,复工复产逐步进入高峰期,货运车辆明显增多,为遏制货物超限超载、扬撒等违法现象的发生,自4月15日至7月23日,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非法超限超载“百日攻坚”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并监督卸货车辆470余辆,共卸载货物23570余吨。

  6月2日,记者跟随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执法人员来到超载卸货场以及220省道、204国道路段查处现场,实地采访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检查情况。

  在富宇停车场,记者远远就见到空地上停有10余辆货车,一旁的地磅秤上,一辆拉有石子的超载货车正在称重。经检测,该车辆按标准应为49吨,其称重结果为62.650吨,属超重行为,执法人员让其驾驶员把车开到一侧,进行货物卸货,直至达到标准规定范围内。

  “我们严格落实先卸货后处罚,不卸载不放行的要求,确保被查处的每一辆超载货车卸货到位,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对此,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金磊表示,在先行卸货后,还需对车辆进行暂扣,移交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车辆所属公司进行处罚,驾驶员也将面临罚款、记分等处罚,消除违法行为后再予以放行。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220省道,在路边,已有两辆超载货车被查获,执法人员正在查看驾驶员证件,并告知驾驶员超载后果的严重性。在204国道,往来大货车尤其多,川流不息,执法人员一刻不停地严格执法、认真检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执法科科长乔春峰说:“我们根据车流量、车流方向,聚焦重点,优化措施,加大了路面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始终保持治超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百日攻坚”整治行动以来,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执法人员严厉打击高速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源头单位进行法制宣传,从源头上减少超限超载运输的超限率,形成严管、严查、严治、严处的态势,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同时,我市交通运输部门还注重做好货物运输车辆的“扬撒”问题整治,将“扬撒”问题整治与查处违法经营相结合,特别是加强对222省道、313省道、204国道、206国道等境内干线公路的治理力度:“重点查处无车辆营运证、行驶证、从业人员资格证、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假的道路运输经营证件违法行为。”

  作为货运车辆车主,对于超载,是否还有人抱有侥幸心理?没有遇到执法人员就不会被查?答案坚决是“不”。

  为严厉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东港区建设了6处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点,并于 6 月 1 日起正式启用,实现了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交通违法行为电子抓拍功能,动态称重系统已通过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货车超过公路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禁止通行。

  这 6 处检测点分别为,222省道圈桥北(南往北)、222省道公路养护站北(北往南)、222省道与山海路北(北往南)、220省道焦家集中桥东(西往东)、313省道彭家河桥西(双向)、山海西路南湖镇卜落子村路段(双向)。

  在日照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东港大队道路交通指挥中心,记者看到,大屏幕上可以实时显示各个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点的现场情况,数名执法工作人员正面对眼前电脑系统显示的各个路段高清摄像头下,所显示的超限超载车辆,认真拍照进行留存。

  “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集‘动态称重、车辆抓拍’等多项功能模块于一体,能够有效甄别公路违法超限车辆,便于实施动态检测和‘精确打击’。”东港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民警迟杰告诉记者,“通过治超点的设立,可以24小时对道路违法行为现象进行非现场的抓拍,可以减少人力的投入,为现场执法提供了证据支持,可以保障违法行为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罚。”

  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压实线、逆向行驶、遮挡号牌、套牌等违法行为,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非现场抓拍或现场查处,予以罚款和记分处罚。

  在此,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若存在违章,信息已经录入系统,并被记录在案,切忌存在侥幸心理,在超限违章后要主动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珊

编辑:任远
审核:厉敏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