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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庭审“云模式” 群众维权“无暂停”

发布时间:2020-04-07 15:33:53

  疫情防控期间,岚山区法院“歇工”不停业,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引导诉讼参与人将庭审活动从“线下”搬到“线上”,一切庭审活动都在网上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实现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同步推进。
  截至4月初,岚山法院已网上开庭63件,网上审判委员会(学习强国视频)讨论案件1次,网上合议案件6件,网上调撤案件34件。

网上立案“不打烊”
  “没想到在家也能成功立案,这个移动微法院平台真方便。”3月4日,当事人李某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岚山法院在线递交立案申请,立案庭工作人员在线审核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在线向其送达案件受理和缴费通知书。因疫情防控需要,出行受到限制,为保证防疫期间各项诉讼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岚山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倡导当事人通过移动微法院、山东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等线上方式立案,快速回应并解决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特殊时期如何递交立案申请、如何查询案件进展、如何转交诉讼证据等问题,真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10日至今,岚山法院已通过移动微法院等途径网上立案723件,接听诉讼服务热线887人次。

在线调解“不间断”
  “疫情时期,为做好防控工作,现通过山东法院互联网庭审平台给你们双方调解,是否同意?”2月11日,岚山法院速裁团队员额法官易秀娟向案件当事人发出信息。原定于2月14日开庭审理的两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参加庭审。
  了解相关情况后,易秀娟转变思路,利用微信群先进行线上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件在易秀娟的主持下,通过互联网庭审进行调解。该案件从沟通到草拟协议,再到正式签署,仅用半天时间,就实现了成功调解,做到了调解全程“线下跑零次、线上最多跑一次”。
  2月17日上午,高月娥法官运用互联网庭审,成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后,当事人称赞道:“我觉得发明互联网庭审的人就是一个天才,实在太方便了,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打官司,方便快捷。”该案被告家在河北邯郸,短期内无法前来法院开庭。为更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借力互联网庭审成功解了当事人心结,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疫情期间,岚山法院充分运用互联网庭审、微信等平台,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在线调解。同时,不断推行信息化举措,积极推广使用电子签名,解决当事人网上签字不便等问题。

远程庭审“不掉线”
  “被告人项某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月18日,岚山法院克服“四地(法院、检察院、人民陪审员、被告人)联审”远程开庭技术难题,利用“云”视频方式在线审理并宣判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法庭上,法官刘利红佩戴口罩坐在审判席上,而视频另一端的公诉人在检察院,两位陪审员在家,被告人也因取保候审在自己的家中。庭审过程全程网络直播,无一当事人至现场旁听,整个过程安全有序。该案审理过后,刘利红法官紧接着又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和一起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进行了网上开庭审理。疫情期间,远程庭审已成为岚山法院法官办案的新常态,“网络庭审”借助互联网,打破了传统庭审空间限制,为庭审参与人提供便捷安全的庭审服务,既能保证诉讼案件及时得到审理,又能确保不发生人员聚集和接触。

(通讯员 王伟)

编辑:任远
审核:厉敏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