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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区加强对商超大型商业综合体管控

发布时间:2020-01-25 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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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维护东港区的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东港区商务局对各商超、大型商业综合体下发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商超成立防控领导小组,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任组长,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与区防控中心、区商务局建立三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共同作战,坚决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


经营场所内要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做好通风换气和消毒工作,对电梯、地面、柜台、收银台、卫生间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即时消毒,其他公众设施每天多次消毒。要严把食品安全关,不得销售卫生不达标、质量不合格产品。


要对所有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教育培训,必须做到“两熟知”、“两能够”。熟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症状、特征和预防措施,熟知我市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能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做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映,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并搞好现场控制。


在商场显要位置张贴防控知识,出入口设置佩戴口罩提示标志,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等设备滚动播放预防知识、防范要领。


要备足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品、必需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要设立消毒用品专柜,方便群众购买。


对于商场工作人员及顾客,要求在重点工作岗位上不佩戴口罩的员工要进行处罚,对没有佩戴口罩的顾客要提醒或劝导。并在商场显著位置设立免费体温检测点,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


对商场内的工作人员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咳嗽、感冒等症状者,疑似症状的,要立即启动防控工作预案,对该工作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登记、观察,对所在工作区域进行重点消毒;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商务局和区卫生医疗部门,同时到发热定点医院排查、诊治。对发生重大疫情的,要关闭商场停止营业,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同时,加强带班值班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领导要亲自带班,严格做好值班巡查和记录。实行“日报告”、“零报告”,每天下午三点前向区商务局报告当日情况。

(来源:在东港)

编辑:刘源成
审核:厉敏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