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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日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9-11-05 13:25:40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的通知》(日人社发〔2018〕45号),自2019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即由原来的1211元/月提高到1384元/月,这是我市自2007年以来连续第13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今年以来,全市失业保险工作突出“稳就业”主线,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截至9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6亿元,其中为6507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4591万元,失业待遇全部实现通过社保卡进行发放,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作用。

按照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到2020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将进一步增强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的能力,提高和改善失业人员生活水平。

来源:日照人社


编辑:佘宗花
审核:王宗敏
统筹:李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