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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传真 | 岚山区海洋发展局举办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19-08-14 09:43:38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季平 通讯员 赵瑶瑶 逄志伟

  “相恒文在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依据有关规定,经岚山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相恒文开除公职处分。”7月16日,岚山区海洋发展局举办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该局全体干部职工等80余人参会。

  身边案例,是最直观、最深刻的“活教材”。警示教育现场,大家认真聆听,不时陷入沉思,有同志在笔记本上写道:“这次教育比其他教育都管用,让我受到了强烈的心灵震撼。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必须安分守己。”

  “身边的教训何其深刻,大家要把惨痛教训化为深刻警醒,做到用权不可任性,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拷问自己:是否做到了永葆初心、不改本色……”会上,岚山区海洋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华趁热打铁给全体参会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围绕坚定信念、秉公用权、改进作风、自警自省、恪尽职守等5个方面,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亡羊”必须及时“补牢”。针对当前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该局党组进行了分析,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出台了《岚山区海洋发展局党风廉政建设“十不准”》,明确了不准通过工作对象和服务单位为个人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在购物时执法,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十条禁令”。

  “把处分决定宣布与深化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将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页纸’变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发挥以案治本作用,既传导不敢腐的震慑,又推动健全不能腐的制度防范、激发不想腐的内心自觉。”岚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世新说,去年以来,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现场宣布处分决定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344场次,受教育干部逾17200余人次。

  与此同时,岚山区纪委监委还以案发单位为重点,通过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印发案件剖析报告、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及时将本地审查调查典型案例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增强警示教育实效,真正触及灵魂深处,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编辑:刘源成
审核:孙翔宇
统筹: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