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工商局就2016-2017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向社会发布。
今年,全市共有347家企业自愿申报了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新申报企业同比增长35.22%。省工商局公示了230家,其中,市直118家、东港31家、岚山21家、莒县35家、五莲9家、开发区13家、山海天3家。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自愿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监管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活动。省级“公示企业”,是指经审查,符合公示条件并通过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公示的企业。
近年来,市工商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审查企业在公示年度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重点包括企业是否进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存在企业登记注册、商品质量、商标、格式条款、广告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存在偷税漏税、信贷逾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企业信用数据的真实可靠。
同时,市工商局在“日照市工商局”网站建立“红黑榜”,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红榜”上进行发布,建立失信淘汰退出机制,在日照市工商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
去年9月,市工商局牵头全市1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通知》,出台52条守信激励措施,释放政策红利。
↑以上三图为对部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代表进行现场授牌
今年9月份开始,市工商局又会同相关部门,将52条措施再优化,使之更具体,更有实效。主要体现在8个方面:一是绿色通道类措施。二是减少查验、抽查类措施。三是优先类措施。四是简化手续、缩短时间类措施。五是重要参考类措施。六是改革试点类措施。七是进行重点培育发展类措施。八是减免行政费用支出类措施。
近年来,企业融资难,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成为社会的共性问题。市工商局充分履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专用权质押“三押”登记职能,并积极向银行推荐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提高授信额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2016年度助企融资351.44亿元,2017年度助企融资447.51亿元,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四。截至2018年11月底,今年已助企融资457.44亿元,三年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融资比例分别达到35%、42%和43%。
(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秦钊)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问:申报省级守重企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立时间应满五年以上,实行资质管理的企业应当具备中等以上资质等级,在同行业中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重视合同管理,信用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具有较高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二)企业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两年在相关部门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产品(服务)的销售区域较广,企业规模及管理达到省内行业领先水平。
(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有比较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机制落实。
(五)合同行为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台账完整,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合法,合同争议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六)合同履约状况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无恶意违约行为,合同实际履约率高。自觉执行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七)社会信誉好。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获得相关社会荣誉,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
(八)市(设区的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除外)。
问:申报省级守重公示需要哪些程序?受理机关主要审查申报企业的哪些内容?
答:首先介绍一下申报省级守重公示需要的程序:
公示活动按照企业自愿申报,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初审、推荐,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测评,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程序进行。
企业申请公示,应向住所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也可直接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
申请公示受理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企业登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企业申请公示,应提交以下书式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材料。
我再介绍一下受理机关审查申报企业的内容?
受理机关对申请公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应采取材料审查和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申请公示企业是否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公示企业提交的《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是否一致。
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受理机关应向内部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内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向同级人社、环保、住建、安监、质监、税务、食药、人行、海关、法院、仲裁等相关部门进行函询。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的企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征求意见和函询。
对经初审和征询意见无异议的申请公示企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省级公示机关推荐。公示机关使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对申报企业进行测评。对符合指标要求的申请公示企业,公示机关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公示机关向公示企业配发《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作为该企业上两个年度合同信用状况的证明。企业在参与企业信用有关的社会活动和经营活动时,可以出示该证明。
问:守重企业发生哪些行为后将被撤销公示信息?
答:公示企业发生下列行为的,在公示网站撤销其公示信息,收回该企业《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
(一)公示企业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的;
(二)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三)故意违约或者有合同欺诈行为的;
(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
(五)其他原因已经不具备公示企业条件的。
公示企业可以自愿申请撤回公示。公示企业申请撤回公示的,应向申请公示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交回《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公示机关应在收到企业撤回公示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在公示网站对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予以撤回。
被撤销公示或申请撤回公示的企业,四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