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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农民工尾款为何不结算 建筑公司这样说

发布时间:2018-08-15 08:56:00

  8月10日,来自河南的李先生带着部分农民工向本报记者反映,称他们在今年2月至5月期间,负责赛福特·影视广场工程十层楼填充墙砌体工程的施工,他们负责的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清尾款。
  8月13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
◎农民工:工程完毕尾款为何不结清 两项罚款扣除不合理
  今年2月10日,李先生带领着30多位同乡到赛福特·影视广场施工,主要负责13至22层填充墙砌体、挡水台、腰梁、过梁、构造柱等后砌砼工程。签订的合同里明确规定工地施工人员验收质量合格后每四层付工程款至8 0% ,余款 30 天内付清。如今他们负责施工的工程已经完工好几个月了,余款至今未结清。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负 责 的 总 工 程 量 是1800m³,190元/m³,共计342000元,其中他已支取工程款207800元,还剩134200元未结清。在这未结清的款项里,因工地卫生清理不达标、集团验收不合格罚款共计42400元,另外加上工程质量不合格整改费用 53000 元,共计95400元。除了余款未结清之外,这两项费用的金额让他觉得很不合理。
  “我们承认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不可能做到那么完美。但因为不合格扣得这部分钱也太多了。如果不合格,为什么在建设过程中不提醒?况且卫生我们也打扫了,为什么也扣掉这么多?以前在其他地方干活都没遇到这种情况。”李先生对于这两部分扣除的钱提出了异议,他认为这是变相克扣农民工工资。
◎建筑公司:验收不合格要求再次返工被拒;如果答应返工验收合格,会将费用全部结清
  8月13日,记者同李先生找到日照锦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四公司项目经理管经理,以及分包负责人隋经理进行当面沟通。
  管经理表示,签订的合同规定得很清楚:工地施工人员验收质量合格后每四层付工程款至80%,余款30天内付清。前提是验收质量合格,但是由于验收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需要材料费、人工费,所以尾款未结清。
  “不是我们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是验收不合格。工程款总计342000元,按照80%算是273600元,我们已经结清207800元了。目前工程正在进行整改,还未完工。本想着让他们返工,等到再次验收合格后我们就结清,可是他们就是不同意。”管经理解释道,他们不同意返工,只能另找他人拆掉不合格的地方,重新砌,这都需要材料费、人工费,因此才从他们工程款里扣,因为这部分损失是他们造成的。
  对于李先生认为验收不合格费用扣除得太多,管经理说,工程开始前都同施工方签订了技术交底,明确了施工细节的每一处标准,班组长也都签字确认了。施工过程中,发现了不标准行为也进行了多次提醒,要求按照标准执行,并对技术交底内容进行了张贴。后来验收时发现砌体质量不合格,监理机构要求拆除后重砌整改,这给整个工程造成损失,只能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条款及集团规定进行相应罚款。
  对于卫生清扫情况,分包负责人隋经理给出了解释,当时让他们将卫生打扫干净,但是打扫仍然不彻底,卫生清扫不合格,需要另外找人打扫,因此才有了这方面的清扫费。
◎清欠办:已经进行多次协调 产生纠纷可以走司法渠道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先生同多名农民工多次来到市住建局清欠办寻找解决渠道,清欠办也多次对争议双方进行协调解决,但是均未能达成一致。
  李先生认为,验收不合格和卫生清扫扣除的费用不合理,因此不想继续返工。他希望项目方能够进行合理的费用扣除,不能扣掉这么多,然后将尾款结清。
  管经理则表示,如果他们答应返工,等到再次验收合格后,会将剩余尾款全部结清。
  记者联系了市住建局清欠办,清欠办工作人员表示,这起纠纷如果双方迟迟不能协商解决,那只能走司法渠道。

(记者 黄建玲)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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