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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拟征地公告!涉及日照30个村,有事联系李增年!

发布时间:2018-08-10 09:35:36

近日,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了

日照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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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涉及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具体内容如下:

看看有没有你们村!



 日照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

公    告

日征公告〔2018〕27号


为提供城镇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日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成都路以东、崮河以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后崮子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天津路以北、贵阳路以西;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大石场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天津路以南、贵阳路以西;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大石场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大连路以北、临沂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宋家湖村;

用途:科教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徐州路以北、成都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南屯岭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淮安路以南、合肥路以西;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夹仓一村、小古镇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深圳路以南、新竹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小古镇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八位置范围:常州路以南、204国道以西;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申家楼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九位置范围:上海路以北、现代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宋家窑村、东夏家村、大岭二村;

用途:工业用地。

地块十位置范围:临沂路以东、沿海路以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金家沟村、山后一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地块十一位置范围:G204连接线(厦门路北延工程)开发区段;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后崮子村、前崮子村;奎山街道大岭一村、大岭二村、大岭三村、崮河崖村、丁家楼村、河套村、夹仓一村、夹仓二村、夹仓三村、夹仓四村、东长河村、费家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公布的日照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其中,Π、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3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会同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将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10日由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日照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增年;

联系电话:0633-8352821


日照市人民政府


 来源:综合日照市国土资源局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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