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自今年5月份起,对下列道路新增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在设有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道路不得临时停车,原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继续使用,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违法行为将进行电子技术取证采集,录入交通违法系统,按照规定进行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新增监控自动抓拍违停路段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驾车出行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规范车辆停放,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