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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开征集市放心消费创建主题标识和宣传语

发布时间:2018-06-01 15:12:21

关于公开征集日照市放心消费创建 主题标识和宣传语的公告

  为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的消费关系,按照市政府和省工商局安排部署,我市将于今年全面启动“放心消费在日照”创建工作。为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进一步强化民众参与创建的意识,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创建“日照市放心消费创建”的主题标识(LOGO)和宣传语,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放心消费在日照”创建活动主题标识(LOGO),要充分体现日照市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突出“放心消费”的理念。

  (二)标识需体现“放心消费在日照”含义,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便于记忆和识别,可演绎延展;宣传语要求简短易记、突出特点、号召力强,适应放心消费需求。

  (三)标识须适用于电视宣传、网店、店招、户外广告、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其他衍生品。

  (四)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五)与其他省市放心消费城市标志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一)标志大小为720×576像素。

  (二)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

  (三)来稿请注明作者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投稿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一)邮寄方式:

  1.邮编:276800,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日照大厦207室,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

  2.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放心消费创建标识、宣传语征集稿件”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rzs12315@126.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放心消费在日照创建标识、宣传语征集”字样。

  (三)联系电话:8816195,联系人:弓弘。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对征集到的所有标志、宣传语进行评选,从中各选出入围作品3件,再在入围作品中各确定1件中选作品,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本次活动属于公益性活动,但为动员社会各界精英参与其中,酌情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向获奖作品的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奖项如下:

创建标识(LOGO)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

  (三)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向入围作品的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说明

  (一)应征创作的标志、宣传语终被采用,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正式书面通知创作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与创作者签订《日照市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标志、宣传语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归属承诺书》。

  (二)获选作品视为委托作品,设计者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知识产权归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有。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责任。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理。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日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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