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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启动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05 08:07:34

    本报讯(记者 蒋月阳)4月3日,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我市版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版权局《关于申报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通知》精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启动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开展“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评选活动。
  据了解,开展这项工作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至12月,将分三个阶段进行:4月至10月为创建阶段,由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创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推动版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11月份为申报阶段,各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参加评选活动。12月份为评选阶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各区县推荐的申报单位名单中评选出2018年度日照市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其中特别优秀的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推荐参加“山东省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评选。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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