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日照市城乡消防水源设施管理规定》3月1日施行

发布时间:2018-01-31 10:50:50

微信图片_20180131104949.jpg

  本报讯(记者 孟祥燕 蒋月阳)1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日照市城乡消防水源设施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施行情况作出介绍。这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出台的首部实体性政府规章,同时也是省内第一部对城乡消防水源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作出全面统一、明确规范的政府规章。

  《规定》明确了城乡消防水源设施的范围、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设维护经费来源、消防设施建设标准、维护单位责任义务等措施,对于进一步夯实我市公共消防设施基础,严格城乡消防水源设施管理,提高农村消防设施配备、维护管理水平,提升全市灭火救援整体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规定(草案)》由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通过后的《规定》共32条,已于今年1月18日公布,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附:《日照市城乡消防水源设施管理规定

编辑:李正秀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