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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布126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发布时间:2018-01-16 08:49:18

  本网讯(记者 迟锐 孟祥燕) 1月15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环保部门日前组织完成了全市2018年重点排污单位筛选工作,最终确定重点排污单位126家,并在日照环境网上进行了公示。

  据介绍,本次重点排污单位的确定首先由各区县对属地排污单位进行梳理排查形成初步名单,再与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现有数据进行对照,按照对环境影响要素不同分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五类进行筛选,经相关科室集中会审形成最终名单。
  名单内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理位置、污染物类别及主要污染指标等信息已录入国家平台,为今后环保部门对重点排污单位实施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奠定基础。
  名单中,共有重点排污单位126家,包括食品企业、化工企业、医院、电子企业、机械制造企业等。从分布情况看,东港区境内共有24家,岚山区境内共有20家,五莲县境内共有27家,莒县境内共有31家,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24家。
  “今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将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监管力度,按规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同时还将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督促相关重点排污单位及时、规范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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