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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孟琼:加强农药管理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18-01-11 08:25:59

  本报记者 迟锐
  十九大报告提出“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农药管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例如:农产品生产主体多,源头监管难度大;基层农产品监管力量薄弱等。
  政协委员孟琼建议: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从源头上查找问题,把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管理措施落实到位,逐步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药管理可控可管可追溯。
  一是建立健全农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农药管理人员。建议人事编制部门尽快明确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农业、经信、质监、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在农药生产、经营、市场监管环保等方面的权责界限,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建立专门的农药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农药管理人员。
  二是彻底清查和整顿农药市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农药流通环节,要严格清查市场准入关口,从源头上卡住假冒伪劣农药的流入。采取
明查暗访、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查明摸清各种农药的进货渠道,实行长期监控。
  三是加强培训和引导,提升农药从业人员素质。通过专题培训,提升农药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农药经营者法律知识和守法经营、科学经营意识。提升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合理用药、科学用药。
  四是加强农产品上市的质量监测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围绕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过程链,突出对农药残留监控。
  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药与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密切配合。在全面推行韭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的基础上,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品种,逐步实现食品农产品入市“双证制”管理。
  六是强化执法检查,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检查监管力度,突出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管理。开展检打联动,有针对性地加大农药执法力度。强化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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