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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规

发布时间:2017-12-25 08:44:39

  本网讯(记者 宋庆艳)12月2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日照首次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日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同步印发4个配套文件,以“1+4”制度体系有效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办法》构建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投入、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共分“总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资产配置”等10章56条。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管理主体在资产管理工作中具体的职责和权限,资产管理内容更加全面,资产使用表述更为科学,资产管理范围更为宽泛,特别强调了行政事业单位要加强无形资产管理,并将“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纳入资产处置监管范围等。
  与《办法》同步印发的4个配套文件分别为《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日照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日照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工作流程》。
  《办法》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1+4”制度体系对指导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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