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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7-12-05 08:53:51

  本网讯(记者 张守霞)12月4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进一步对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调整,最高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
  据悉,我市目前共有优抚对象29321人,其中伤残人员2737人,三属(烈士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522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268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356人,两参退役人员2357人,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219人,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860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抚工作,将其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4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7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我省第6次提高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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