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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01 14:53:49

  近日,中共日照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东港区南湖镇樵业子村原党支部书记隋仕早挪用村集体帮扶款和骗取国家补助款等问题。隋仕早在担任东港区南湖镇樵业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06年将华能电厂的4万元帮扶款未入村集体账务,直接支付村民安装有线电视费用3.6万元,节余4000元用于支付村集体招待费。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母亲违规办理五保、低保,骗取国家补助资金共计11220元。另外,隋仕早还有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17日,东港区纪委给予隋仕早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岚山区中楼镇朱家官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朱运志协助村民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时任岚山区中楼镇朱家官庄村党支部书记的朱运志协助本村村民朱某虚报危房改造,并于2012年12月帮忙领取危房改造款12000元,在群众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2016年12月6日,岚山区中楼镇党委给予朱运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莒县浮来山镇原村镇办主任谷彦伟危房补助金上报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莒县浮来山镇栗园社区委员于洲将赵家二十里堡村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补贴条件的卫生院退休职工郭某,上报为困难户并领取危房补助资金12000元,造成了不良影响。莒县浮来山镇原村镇办主任谷彦伟把关不严,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22日,莒县浮来山镇党委给予谷彦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于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莲县中至镇中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欣仁低保户信息管理失职失责问题。李欣仁在任五莲县中至镇中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对中至村上报的66户低保户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导致五莲县民政局在2016年4月份对该村低保户的复审过程中,发现23户低保户不符合政策条件。2016年9月8日,五莲县中至镇党委给予李欣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和压实责任,特别要注重压实与群众联系最密切、与脱贫攻坚工作最直接的基层党委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从严执纪,紧盯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和虚假脱贫,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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