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按照《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度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于2016年起开展年度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目的是及时掌握全市人口总量及结构变化,准确反映城镇化水平,为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抽中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应登记的人包括:①2017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②户口在本户,2017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
二、标准时点:2017年11月1日零时。
三、入户调查时间:2017年11月1日—20日。
四、调查方式:调查员入户访问,使用移动客户端或纸介质调查表进行填报,调查员、调查指导员入户进行登记时应出示调查员证或调查指导员证。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及其调查人员,对被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予以保密。
请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抽中作为调查对象的住户,积极支持配合全市1%人口中抽样调查工作。
日照市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