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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发布时间:2017-10-30 09:00:35

  10月27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全市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工作全面展开,集中缴费期截止到12月底。
  据悉,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市提高参保居民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总体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为配合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联合体建设,进一步减轻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自2018年起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周转金预拨额度由原来的2个月增加到3个月。
  此外,对于刚出生的婴儿来说,应当在出生之日起10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出生当天起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超过10个月后再给新生儿缴费的,需要缴纳630元,10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而且参保缴费一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记者 隋言晨)

编辑: 万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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