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制2018年立法计划,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计划性,根据《立法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日照市2018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在《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立足我市实际,突出日照特色,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对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包含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等内容,有条件的可一并提交草案文本或者相关资料。
四、市政府各部门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分别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其他部门单位和公民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五、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采用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果以信件方式提出,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项目”。 六、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方式:
日照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寄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98号市级机关办公大楼848室;邮编:276826;联系电话:06338786662,0633-8782813(传真);电子邮箱:rzrdfgw@163.com。
日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邮寄地址:日照市烟台路29号市级机关办公东区2号楼418室;邮编:276826;联系电话:0633-8783245,0633 -8727761(传真);电子邮箱:rzfzblfk@163.com。
特此公告。
日照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日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