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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最高可罚二万元

发布时间:2017-09-11 08:37:36

  9月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户外广告设置,按面积大小和长度确认是否需要许可,户外广告任意一边边长大于四米,或者单面面积大于十平方米的大型户外广告,除施工工地围挡外,应当依法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据悉,该《条例》还规定,设置其他小型或中型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虽然不需要办理许可手续,但依然要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所有的户外广告陈旧毁损、色彩剥蚀等影响城市容貌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整修、清洗或者更换;有安全隐患的,应当加固或者拆除。如果是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色彩及造型的话,就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此外,户外广告不符合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管玉杰)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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