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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 关于城区学校招生审核工作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8-09 20:37:42

按照《2017年东港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下一步工作说明如下:

1.网上初审:8月10日至15日,学校网上审核所报学生信息。家长在12号—15号,登录平台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家长打印报名信息表,按照招生方案要求准备报名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一份);初审未通过,家长于8月14日登录平台,修改信息,重新选择学校。未报名适龄儿童,于8月14日补报名。

2.现场审核:8月16日至8月20 日,家长向初审通过学校提交报名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一份),学校审核。学校接收、审核材料,经审核报错学校的,通知监护人,审核结束,汇总审核合格学生信息报教育局。审核报错学校的,监护人直接到应属招生学校提报《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合格,修改报名学校,学校一并汇总上报。

3.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到相关职能部门或学生家中进行核实,请家长务必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按照实际情况申报对应的学校。网上初审未通过的适龄儿童,请按照系统提示及时完善或修改信息,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若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将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017年8月9日

  来源:东港教育发布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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