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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实施违法行为源头追踪处罚

发布时间:2017-08-01 08:35:22

危险货物运输有了“紧箍咒”

  本网讯(记者 石娜 实习生 刘飞)“您好,请出示车辆行驶证、从业资格证等证件。”7月27日上午,在岚山辖区内204国道虎山段,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对一位危化品车辆的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当天,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系统组织在全市开展了危化品运输执法集中行动。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总队关于在全省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当天,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系统联合交警部门在全市高速公路出入口、各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通往国省道的路口设置了9个检查点,开展封闭式执法检查,对途经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逐一检查并登记。
  此次集中行动的检查重点是,途经车辆的《道路运输证》、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实际运输货物或者货单记载内容是否与许可范围相符、车辆和罐体外观是否非法改装、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以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对违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及时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经信、质监、安监等部门,实施源头追踪处罚。
  “随着各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行动的展开,危化品安全运输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同时,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还专门印发了《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路面执法监察专项行动方案》,真正做到逢车必查、逐一建档,从源头确保了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日照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副队长张守亮说。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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