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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

发布时间:2017-07-31 08:36:49

  本网讯(记者 孟祥燕)日前,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新理顺我市非居民及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通知》规定,自2017年7月20日起,我市非居民管道天然气、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均下调0.02元。降低后的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为3.53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价格为3.98元/立方米。
  非居民和车用天然气价格的及时下调,是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效能的有力举措,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

编辑:穆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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