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日照市开展新一轮市级环保督察

发布时间:2017-07-11 08:54:16

重点督察八方面内容

 

  本网讯(记者 迟锐) 7月10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日照市环境保护督察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加快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保水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0日起开展新一轮市级环保督察,重点督察“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情况、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等八项内容。
  本次市级环保督察将参照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模式,由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委室在职正处级领导干部任组长,从市督查考核局、市政府政研室、市环保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督察组,集中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强化督察。
  本次督察对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察内容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督察重点包括,“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及渣土运输、工业废气、沿海养殖小锅炉整治及散煤治理等工作整改情况;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重点督察崮河、沭河、绣针河等河流断面水质改善及沿河直排口、管网溢流、截流堰破损、河道垃圾及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情况;问题企业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察企业在污水、废气、固废及危废、在线监控设施、料场堆场、VOC及异味治理等方面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情况,以及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和自备燃煤小锅炉淘汰进展情况等;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情况,重点督察新环保法实施后新发现的违规建设项目整治情况;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重点督察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开展情况、园区集中供热和污水管网配套情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清理整顿情况;非法矿山开采及生态破坏修复情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重点督察各区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察乡镇、村两级网格监管人员配备、网格经费落实情况及乡镇环保机构设立情况。
  现场督察结束后,督察组要撰写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向被督察的区县进行反馈,同时向市委组织部和监察机关移交移送,并作为考核任用干部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和省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以过硬措施促进环保责任落实。
  “这次环保督察与以往的环保检查大不相同,过去的环保检查是‘查企’,这次环保督察的重点是督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责任和人人有责’落实情况。不仅督察过程本身与以往不同,更重要的是督察结束后,要专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督察结果将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而且这次督察规格高、覆盖全、时间长、内容全、要求更严。”新闻发言人说。

 

 

 

 

编辑:穆盛娟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