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闻网讯(记者 窦亚昆)6月28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加顺主持会议,副主任王森勋、郑玉霞、郑加贵、李崇禧,秘书长赵文胜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的决议。会议认为,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强化增收节支,努力化解经济下行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了预算的正常执行。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审计法,不断完善财税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法治预算管理,保障民生等重点事业投入,切实抓好审计整改落实,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乡镇卫生院改革发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7位委员围绕加强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医保改革、强化财政投入保障、促进乡镇卫生院改革发展、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等方面的问题,分别进行了询问。市卫计委、医管局、人社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受市政府委托回答询问。专题询问现场气氛既严肃认真又紧张热烈,达到了剖析问题、推动工作的效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综合治理,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社会氛围,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大执行”工作新格局。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清清河流”行动开展情况的视察报告。会议同意这个视察报告,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表决通过了《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根据立法工作程序,《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表决通过后,需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对《日照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主任会议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个别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和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兆亮,市中级法院院长高益民,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政府秘书长黄秀芹,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立法咨询员,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王坤英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