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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1-21 09:01:39

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下旬在市驻地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日照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计划;审查日照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预算草案,批准日照市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7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日照市市长、副市长;选举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设立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通过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日照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的议案等。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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