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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首次考核区县政府质量工作 体现日照特色

发布时间:2016-12-07 08:58:02

  日照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涛)近日,日照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质量工作实地核查的通知》,要求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2个核查工作组,12月上旬完成对区县政府质量考核实地核查工作,标志着我市组织的首次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进入最后关键阶段。

  2014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日照市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正式建立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其目的就是要发挥质量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推动各级政府更加重视质量发展,保障质量安全。首先,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是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向的引导。新形势下,市场的竞争主要表现为质量的竞争、品牌的竞争,要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以质量为抓手,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其次,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是对地方政府切实践行质量安全责任的履职核查。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当前,个别地方质量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需要政府在质量基础建设、质量激励机制、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质量发展。最后,开展质量工作考核,是对人民群众要求改善生活质量的回应。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对质量的期望要求不断提升,迫切需要通过质量提升促进产品和产业的升级,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质量要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住得舒心。

  为做好首次对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学制定对区县质量工作考核细则。坚持创新驱动、问题导向,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并经副市长杨留星签批,制定印发了《日照市对区县质量工作考核要点及评分细则》(日质强发〔2016〕1号),考核要点及细则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包括旅游质量)、环境质量四大领域,重点突出、注重实效、便于操作,充分体现了日照特色,与市委、市政府“五大战略”高度契合,发挥了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也是我市在质量工作考核工作中的创新和亮点。

  稳步推进对区县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掌握主动权,与迎接省政府对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压茬”、“错峰”进行。5月份,印发了《关于提交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自评报告等考核材料的通知》(日质强办发〔2016〕4号),并在质量强市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进行了动员部署,启动了对区县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7月,各区县政府提交了自评报告和见证资料;8—9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区县材料进行了文审打分和量化指标测评;10月,顺利完成迎接省政府对我市质量考核实地核查;11月,提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质量工作实地核查的通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12月上旬组织2个核查工作组,分别对2区2县实施质量工作考核实地核查。下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汇总整体考核情况,经领导小组成员审议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考核结果。

  据悉,2014年,各级党委、政府对名目繁多的各类考核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在大幅度取消评比考核达标项目的背景下,质量工作考核作为一项专项考核被确认保留并实施,这也更加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的高度重视。


编辑:孙来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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