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2日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星泰市长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请求,同意其辞去日照市市长职务,并报日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