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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山:符合规定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6-08-22 08:50:04

  日照讯(记者 刘彦美) 8月19日上午,岚山区人民法院在审判综合楼四楼视频会议室召开惩治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去年以来岚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典型案例,以及部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去年以来,岚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20件,同比增长44.1%,一线执行人员人均办案300余件,执结案件2212件,同比增长76.8%,实际执结案件1460件,实际执结率66.1%,执结到位金额3.13亿元,执行期限同比减少32.7天。
  据悉,自今年1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岚山区人民法院将符合规定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并通过报纸、电视台、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迫使大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岚山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一些问题,岚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涉民生案件百日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行“雷霆行动”、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结了大批难案、积案。
  据了解,岚山区人民法院将重点将深化分权分段,打造流水化执行“工厂”;拓展财产查控范围,对执行案件实现“五查到位”;加大强执力度,用足用准用活强制执行措施;持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和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四项行动,大幅压缩积案存案;规范执行程序,严把强制措施实施关,提高执行满意度。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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