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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直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人员

来源:日照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07-27 08:49:52

  日照讯(记者 王帅 实习生 安科翰) 7月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16年日照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110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2016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到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西侧)二楼43号就业援助窗口报名。

  据了解,根据《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及《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3〕23号)有关规定,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日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城镇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父亲或者母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特困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需到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日照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表》、毕业证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一式3份)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公益性岗位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两部门会同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60分以上。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3年(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延续至其退休),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此次公益性岗位聘用计划、招聘职位、条件、待遇等具体问题可关注“日照公共就业创业”微信或咨询8866151、8866028。


编辑:滕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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