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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货运车辆交通高峰期市区禁行 市民可举报

发布时间:2015-05-11 08:10:53

  日照(记者 李培安) 我市对货运车辆通行市区作过明确规定,车辆必须按照通行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并且在交通高峰期和人流密集的地方禁行。5月8日,市公安局交警直属大队召集通行市区的渣土车、商砼车等车辆的运输企业负责人,召开市区渣土车与商砼车治理座谈会,给运输企业负责人“上上弦”。
  按照我市相关规定,渣土车、商砼车等车辆进出市区时必须按照通行证上规定的路线、时间通行,并且在交通高峰期(7:00-9:00;11:30-12:30;13:30-15:00;17:0019:30)时禁行,雨、雪、雾等时段禁行;学校、商场、大型场所、医院周边等人流密集的地方禁止;车辆运输散装货物,须采取有效密封覆盖措施;严禁超载、超长、超高、超宽等车辆上路行驶。市民可以对发现的明显违法行为向交警部门举报。
  在座谈会上,有渣土车、商砼车通行市区的29家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希望各位负责人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要做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事情,不要离开安全空谈经济效益。”在座谈会上,交警直属大队大队长王洪木叮嘱运输企业负责人。
  当天,王洪木首先向与会企业负责人通报了全国近期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近期,我市交警部门将增强对通行市区的渣土车、商砼车等货运车辆的管理,加大对货运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交警直属大队指挥中心,记者从渣土车职能管理平台上看到,通行日照市区的渣土车信息一目了然。“渣土车的车牌号、行车路线轨迹、行驶速度、行驶里程等信息都能准确地呈现在平台上。”正在值班的交警直属大队民警向记者介绍。
  民警向记者介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运输单位的车辆存在超载、违规载客等违法情形,经处罚不改的,交警部门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近期,交警直属大队将在前期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逐个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安全制度不落实的企业,交警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编辑:李正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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