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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为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11-10-17 09:08:00
  本报讯(记者 刘江雪)日前,记者自日照市双拥办获悉,我市将对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2011年度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补助10元,预计将在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根据规定,此次获得老年生活补助符的退役士兵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据工作人员介绍,符合条件人员(含59周岁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退休金)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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