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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突击检查消毒产品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9-13 08:15:29

   本报讯(记者 迟锐) 9月12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日前,市卫生监督所对部分经销妇女卫生用品和其他消毒产品的超市、药店及生产企业进 行了突击监督检查。
   据介绍,本次重点检查了抗(抑)菌洗剂、卫生纸、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尿裤、湿巾、餐巾纸、面巾纸、手帕纸、消毒剂等消毒产品,对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市管民营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大型超市5家,供货商16家,生产企业6家,医疗机构3家,抽样38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份。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经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把进货验收质量关。消毒剂、卫生巾、卫生护垫、纸尿裤、湿巾、餐巾纸、面巾纸等产品的标签标识大多符合有关要求。但也发现部分抗(抑)菌制剂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合格,违反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部分产品不属于消毒产品,但标识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另外,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卫生纸厕用标识不醒目,不易于消费者识别,个别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宣传抗菌、除菌等作用。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消毒产品时,要到正规的销售单位,选购标注卫生许可证的产品(消毒剂、消毒器械还要标注卫生许可批件号),正确识别产品说明书。
   执法人员还介绍,卫生用品仅仅是正常的卫生日常所需品,不能夸大产品的作用,如卫生巾(纸)等产品禁止宣传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等作用;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宣传消毒、灭菌、除菌、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等作用;消毒剂、抗(抑)菌剂产品禁止宣传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等作用;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

编辑:佘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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