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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房产证加名“雷大雨小”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9-08 08:00:23
    本报讯(记者 靳凤清 通讯员 黄晓华 陈阿曼) 9月7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连日来,很多夫妻或“准夫妻”纷纷来到市房管局、房产交易大厅,咨询房产证加名、更名的事宜。但与很多城市相比,日照的市民显得比较淡定,真正加名的并不多。
    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发社会各界的热论。对于其中有关房屋权利归属的新规定,更是焦点问题,并引发了一股“房产证加名热”。
■咨询的多,办理的少
    9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烟台路的市房产交易大厅。在柜台前,一对年轻夫妇正在咨询申请房产证加名业务。
    “司法解释出来后,不在房产证上加个名,心里没底。”这位女士爽朗地告诉记者,他们两人都是“80后”,结婚没多久。由于身边同学、朋友里“闪婚”、“闪离”的比较多,新婚姻法出台后,她怎么想都不放心,就拉着丈夫一起来咨询加名的事情了。
    “从司法解释出来后,这些日子,咨询房产证加名的市民一直就没断过”,市房产交易大厅的工作人员介绍说,现在,每天都有不少人到大厅来咨询,也有打电话的。“除了夫妻咨询加名的,还有一部分情况是父母给子女买房,担心离婚后被分走财产,特别来问的。”
    他同时表示,虽然咨询的很多,但真正加名的却寥寥无几,“加名业务并没有明显增加。”
■夫妻之间加名不再收税
    据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的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如此一来,夫妻之间在房产证上加名,将不再征收较高的契税。
    但加名的手续仍然相对繁琐。“加名分很多种情况,如果是房贷未还清的房子,房产证还处于抵押状态,办理加名手续还得经过银行同意。”
    而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加名就显得简单许多,记者在房产交易大厅采访了一对刚办理过“加名”手续的夫妇。他们告诉记者,婚后房产要加名字,只需要带上两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房产证,两个人全部到场,“因为有些表格需要两个人一起填,一起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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