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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中假公务发票的“七寸”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11-09-07 07:15:34
本报通讯员 田文阁 赵东波 吕纬航 张永会
    “邮箱里几乎每天都会收到‘代开发票’的广告。”东港区财政局长辛崇良谈起这种“热情服务”,很是感慨:“就连我们单位去年购买办公用品,工作人员从卖方那里连换了3次,才‘淘’来一张真发票。”
    假发票的大量存在,既造成了国家税源的大量流失,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滋生了腐败。但是,一方面由于假发票仿真度越来越高,辨别真假困难;另一方面,现行法律对制造、使用假发票的处罚过轻,导致在连续多次全区发票集中打假之后,这个问题仍然是“按下葫芦浮起瓢”。
    那么,作为区一级财政职能部门,既然管“源头”力不从心,但能否把“进口”堵牢?
    这一想法,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认可。市委常委、东港区委书记张永霞明确指出:“在目前情况下,末端集中管理,要远胜于阶段性、突击性的分散打假。”
    根据发票管理种类、数量、经手环节“三多”,基层单位财务人员往往难辨真假;从假票据制造到开票、报销环节重重,监管无处下手等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东港采取了最“笨”的一个办法:拒收,让假发票不能报销。
    2010年5月,东港区财政、监察、审计等5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中试行票据集中审验制度的通知》,在全区83个区直行政事业单位、10处镇街道实施全覆盖式票据集中审验制度。
    具体做法是,对各类财务凭证入账前集中审验,实行“不审验,不报销”,由“票据集中审验办公室”对全区所有单位各类票据的填制单位、票据号码、使用期限等与网络登记信息进行查询比对,确认是否合规。经审验合格的票据,加盖“票据集中审验专用章”后,方可入账;不合格票据,加盖“票据集中审验不合格专用章”,一章否决,并对出票人及其信息详实登记,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为提高打假专业化程度,该区从具有票据管理资格的财政、国税、地税、农业四部门分别抽调专业人员,设立专门办公室,运用专业信息平台审验识别,并将每月的最后5天作为集中审验时间,定点定时集中办公。
    在“末端扎口”的同时,东港全力进行“前端限流”。针对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存在财政与执收单位信息不共享、票据使用监管滞后等问题,再推“票款联动”制——率先开发利用符合区县实际的非税收入征管系统,“部门征收、银行划缴、财政管理、政府调控”的非税收入信息化管理新模式就此建立。
    通过“票款联动”,收费票据实现了“三化”:网络化——部门单位票据领用、使用、结存情况全部通过网络电子台账控制;定量化——单位实行票据定量管理,对定额票据实行额度管理;自动化——所有票据都纳入非税系统信息化管理,代理银行完成收费并传送数据给财政部门后,系统自动完成对相关票据的核销。
    从扬汤止沸到釜底抽薪,东港的“票据集中审验”和“票款联动”,从末端斩断了假发票链条。目前,在全部审验的近9万份票据中,审验出假发票2670份,涉及金额796万元,其中数额最大的一张,竟然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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