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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我们如何养老?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11-09-06 07:40:01

本报记者 肖杰

    近年来,我市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相继改建、扩建了一批乡镇敬老院,建成部分民办老年公寓,集中供养能力得到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养老事业建设。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市人口老龄化的速度也在加快,老年人口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机构养老成为必不可少的养老模式。与此同时,我市的养老机构设置大都以乡镇敬老院为主,城市集中供养能力不足,同时,现有的敬老院档次较低,设施较为简陋。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开展。
    针对这些现状,市政协委员吕祥山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机构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建议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步伐,加大对现有敬老院的改建、扩建力度,加强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专业素质的培训,同时,探索养老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的养老机构,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参照政协委员提案,市民政局会同住建委、市卫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进行了研究磋商,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国办养老机构为示范、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惠型发展。
将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养老服务体系,分别纳入社会救助与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社会救助的承载和带动能力。目前我市正在建设的日照市社会福利中心,其中社会福利院床位300张,建成后将承担全市“三无”老人的供养工作和部分社会老年人的供养任务,努力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积极做好农村五保老人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健全完善财政保障机制,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1年全市五保供养经费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500、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
    大力推进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同时加大市福彩公益资金资助城市老年人福利设施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民营老年公寓从各层次覆盖了社会老人的养老需求,形成对公办养老服务机制有益补充。
    目前,我市正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采取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城乡一体、稳定推进原则,编制我们市的“十二五”养老规划,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养老床位数增加8500张,实现每1000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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