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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前必须结清农民工工资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9-05 07:56:11
    本报讯(记者 秦钊 实习生 王霞) 市清欠办将把多次被投诉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派员现场检查。对经检查发现的不严格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月2日,记者从市清欠办获悉,关于《2011年中秋期间清欠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到各区县清欠办、市直各建筑施工企业。
    有在建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工程项目逐项自查,特别是外地施工企业和本地施工企业使用外地民工这两类情况将作为此次清欠工作的重点排查对象。
    清欠工作还将坚持“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处理和处罚力度,对存在恶意拖欠,不严格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建筑业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存在问题而拒不改正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限制投标资格、暂停在建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外地施工企业清出日照建筑市场的处罚。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在工地显要位置张贴清欠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公布本地清欠机构举报电话,增强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引导民工通过合理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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