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我要投稿

市公安局:“大督办”提升执行力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11-09-05 08:08:57

  本报通讯员 刘洪发

  在“三力”建设年活动中,市公安局结合加强政风行风和廉政建设,始终把督查督办工作作为提升执行力、推动中心工作落实的“助推器”,创新推行领导带头、部门联动、严格考核的“大督办”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市公安信访量同比下降20.8%。
坚持领导带头,营造“大督办”氛围
  市公安局专门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的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督查办公室,专门负责日常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中,大力推行公安机关负责同志随时接访、预约接访新机制,强化现场督办。对来局反映情况的群众,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局局长槐国栋都做到随时接访,并视情召集涉案单位、法制处、信访处等负责同志陪同接访,现场听取情况汇报,现场研究工作措施,现场下达督办意见;对办理情况报告逐一审阅、把关,对未办结(已报送初步办理结果)或对办理结果达不到要求的,逐一“跟进批示”,继续纳入未办结事项督办程序,直至圆满办结。在此基础上,市局党委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各分县局、支队也都将督查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领导带头,营造“大督办”氛围。
警种部门联动,建立“大督办”格局
  日常督查、督办工作中,在发挥好市局督查部门专职督查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多警种、部门优势,形成督查办与督察、纪委、法制、信访、宣传等部门分线督办、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明确规定:督查办公室主要督办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同志批示的事项和市局领导批示由各支队、处室承办的事项;宣传处负责督办互联网局长信箱收到的邮件;法制处负责办理群众通过手机短信向局长反映的问题;信访处负责督办群众来信来访事件......通过各部门分线督办,切实变过去“一家督办”为多警种联动,形成“大督办”格局。
  在此基础上,坚持把督查督办与警务实战工作紧密结合,将重要工作部署、大型活动安保、治安巡逻、值班备勤等工作纳入督查范围。市局值班局长、值班处室直接参加治安巡逻,深入一线检查督导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市局督查办会同督察部门不定期抽查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市局机关特别行动队警力多、每天都上路巡逻的优势,组织他们“巡逻到哪里,督查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下达督办意见,限期改正,并通过编发《督查专报》等形式,及时向局领导进行反馈。各分县局、支队也按照市局的模式,健全监督机制,切实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执勤单位,增强了监督实效。
狠抓制度措施落实,确保“大督办”机制高效运转
  市公安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来抓,先后制定实施了《督查工作规程》、《互联网局长信箱批示件办理规定》、《因执法过错引发有责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逐步形成了一套涵盖公安重点工作的“大督办”制度,使全市公安机关督办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此基础上,强化绩效考核与奖惩兑现,坚持每月或每半月将各督办单位督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将排名结果与表彰奖励、追究问责相挂钩,切实以刚性制度提高督办实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编辑:
审核:
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