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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市卫校外 中职学校禁设校外办学点

来源:黄海晨刊 发布时间:2011-08-03 08:07:22
    本报讯(记者 李刚业)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市内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除市卫生学校外,其他学校一律不设校外办学点。外地学校在我市招生的,均由市招生办统一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详细公布学校名称、专业及招生计划数。市教育局提醒市民,除此之外,如有在我市范围进行中职学历教育招生的,均系非法办学、非法招生,切勿上当受骗。
    2011年,全市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共有14所,其中普通中专有:日照市工业学校、日照市农业学校、日照师范学校、日照市经济贸易中等专业学校、日照市卫生学校、日照市机电工程学校、日照市工程技术学校、日照航海技术学校;职业中专有:日照市艺术学校、日照市东港区职教中心河山分校、日照市岚山区职业中专、莒县职教中心、五莲县职教中心;技工学校有:日照市高级技工学校、日照市水产技校。
    今年中等职业学校的收费标准为:职业中专学生学杂费每生每学期800元;普通中专学费,理工农医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元,文法财经师范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元。职业中专住宿费每生每学期为70元;普通中专普通宿舍每生每学年为500元,公寓每生每学年为600-1200元。民办学校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据了解,读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和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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