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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山东省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11-07-15 08:15:33
    本报讯(记者 张源)7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周惠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云爱、秘书长万志新参加检查。副市长解世增陪同。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五莲山提档升级工程及光明寺修复工程、潍坊利和置业旅游项目等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有关情况的汇报。
    周惠平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及旅游业发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我市旅游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各级对省旅游条例的贯彻实施都非常重视,全市上下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氛围十分浓厚,发展思路和定位更加明确。按照条例要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规划体系,健全产业要素,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项目招引建设力度,旅游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围绕塑造“阳光海岸、水运之都”的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强化宣传推介,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促销活动,城市旅游吸引力不断增强,旅游客源市场不断拓展。扎实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大力推进旅游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亲情化、个性化,旅游行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周惠平强调,要进一步突出旅游产业战略地位,不断深化对发展旅游产业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发挥旅游业对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以此带动我市第三产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要突出日照特色优势,着力打造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努力延伸旅游产业链,不断开发高端旅游度假产品,开拓高端旅游市场,实现从初级的观光游向更深层次的休闲度假游转型,提高旅游综合质量和效益,增加对地方经济的贡献。要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依法健全完善旅游业发展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促进全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合力。要依法处理好旅游开发与环境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坚决杜绝无序的低水平开发。要切实加强旅游执法监管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我市旅游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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