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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仲裁委以优化服务树文明仲裁形象

来源:日照日报 发布时间:2011-05-07 08:30:46
    本报讯(记者 刘江雪 通讯员 王孝旭)今年以来,日照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在优化仲裁服务环境上狠下功夫,延伸服务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推广文明用语,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树立亲和文明的仲裁服务形象。
    该办在开展传统仲裁服务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延深仲裁服务的措施和办法,采取向社会发布仲裁信息和市场预警信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标准合同文本等措施,延伸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效果。并制定出台了《仲裁办案十不准》、《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制度》等文件,全面规范、监督办案程序和具体执法行为。开展“文明用语、亲和仲裁”主题实践活动,在机关内部和仲裁员队伍中,大力推广20条禁忌用语和使用仲裁服务40条文明用语,并成立监督小组督促落实,树立谦和文明的仲裁形象。在仲裁程序允许范围内,当事人可以临时约定仲裁协议,自由选择仲裁员,也可以共同商洽开庭时间,庭前自主变更请求或反请求等,充分尊重仲裁双方当事人意愿。
    截至目前,该办已先后包联、帮扶企业25家,回访案件当事人32人,为当事人提供服务信息12条,当事人对仲裁工作满意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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